转发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推荐遴选中小学 教师、校(园)长研训专家库人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1-16浏览次数:1992


各处室各部门:

     现将《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推荐遴选中小学教师、校(园)长省级研训专家库人选的通知》(粤教继办函〔201764号)转发。请按照文件要求,通知符合条件的老师做好网上报名工作。茂名市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为 2018 1 25 日。

广东茂名幼儿专科学校党政办

                                                   2018年1月16日


粤教继办函〔201764

 

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推荐遴选中小学

教师、校(园)长研训专家库人选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有关高等院校、省级中小学发展中心、中职学校及厅直属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省培训者队伍建设,促进中小学(含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下同)教师研训一体,为省市县教师、校(园)长培训提供师资保障,切实提高培训质量。根据《广东省教师队伍建设十三五规划》(粤教师〔20177号)与《广东省十三五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的意见》(粤教继函〔201727号)精神,经研究,拟在我省开展中小学教师研训专家推荐遴选工作,并组建中小学教师研训专家库(以下简称研训专家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专家人选范围和条件

(一)人选范围

推荐对象为熟悉我省教师研训工作,长期参与我省教师研训工作的省内高等院校、教师培训机构、教科研部门(机构)和电教部门的培训专家、学科专家与技术专家,以及中小学校和幼儿园一线优秀教师、校(园)长。

(二)推荐条件

1.师德高尚,为人师表,教书育人成绩突出,学术造诣较高,在本领域或同行中有较高声誉。

2.了解教师教育政策,熟悉基础教育教学实际情况,有较强的教育科研能力和学科教学能力。

3.承担过市级以上教师培训项目任务,具有丰富的培训教学经验,具备教师培训研究、培训课程开发等方面的能力。

4.能够认真、负责、高质量完成各级教师培训相关工作。

5.一般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在职在岗。

已入选国培计划专家库、省百千万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和专家库的成员以及市级以上名教师、名校(园)长工作室主持人、中小学正高级教师、特级教师或业绩显著的高级教师(教研员)优先推荐。

二、推荐学科、类别与名额

(一)推荐学科与类别

小学:道德与法治、语文、数学、体育、音乐、美术、科学、外语、综合实践活动等学科。

初中:道德与法治、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以及综合实践活动等学科。

高中:思想政治、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和综合实践活动等学科。

其他类别:幼儿教育、特殊教育、职业教育、教育基本理论与实践、教师教育和培训理论及实践、学校行政管理、教育信息技术、班主任工作、师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安全教育等。

(二)推荐名额

1.广州市和深圳市原则上按推荐条件推荐一线优秀教师、教研员、校(园)长和市县教师培训机构人员不超过130人,其它每个地市可推荐不超过100人。每地市所推荐人选须含体育、美术、音乐、信息技术等紧缺学科在内的中小学各学科、各学段人员,以及涵盖幼儿教育、特殊教育等领域人员。

2.省教育研究院、省级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所在高校各推荐20―30人(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根据情况适当推荐省外专家5―10人);省教育技术中心推荐10人;其他开设师范专业的高校各推荐10―15人,所推荐人员须含学科专家、教学法专家、继续教育研究专家、教育技术专家、校(园)长培训专家。

3. 省级中职教师培训基地学校根据情况各推荐10―15人,省属中职学校各推荐5人,其他中职学校视情各推荐1―2人。

4.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广东实验中学、华南师范大学附属小学各推荐10―15人。

5. 省属幼儿园各推荐1―3人。

三、推荐方式与程序

专家库人选的产生,采取个人自愿申报、学校推荐,地市教育行政部门初审和教育厅审核的方式进行;省直单位采取个人申报,单位审核初审,报省教育厅审核的方式进行。省教育厅将对外公布入选专家库人员名单。

中小学一线教师、教研员、校(园)长、市县教师培训机构等人员在指定网站填写申报资料。各地市教育局和省属有关单位对参加申报的人员材料按照申报条件进行初审,省教育厅进行复审。填报网址为:http://www.gdjsgl.com.cn选择省级培训项目研训专家申报专栏,具体填报流程请仔细参阅网页提示内容。

四、专家库建立及使用

(一)专家库管理

广东省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将建立专家库信息管理系统,统筹协调专家的选聘。省中小学教师研训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机制,根据各方对专家培训教学效果的评估反馈,定期进行调整。

(二)入库专家职责

1.应邀承担各级中小学教师培训授课任务;

2. 应邀参与全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培训项目研究和相关标准制订;

3.应邀指导各地制定教师培训方案和组织实施工作;

4.应邀参与培训机构的评审和推荐工作;

5.应邀参与培训质量评估以及培训项目绩效考评工作:

6.其他有关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工作。

五、有关要求

(一)中小学教师研训专家库是加强培训者队伍建设,提高培训质量的重要措施。各地市教育局和相关单位要按全面覆盖、公平择优的原则做好推荐工作,注重学段和学科的均衡,重点推荐各学科带头人和优秀一线骨干教师与专家。

(二)各地市根据当地教师培训队伍情况,可参照省级研训专家库模式建立符合当地培训实际的市、县研训专家库,分级开展精准培训,切实提高培训质量。

(三)请各地市教育局与省属有关单位于130日前完成网络填报工作后,将研训专家库成员推荐汇总表纸质版(附件1)盖章后报送至广东省第二师范学院网络教育学院,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发至邮箱nea@gdei.edu.cn。联系人:陈绍珂、施洁;联系电话:020-34113157;传真电话:020-34113425;通讯地址:广州市新港中路351号,邮编:510303

省教育厅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联系人:邵毅、秦玲;联系电话:020-3762706737627305

 

附件:广东省中小学教师研训专家库成员推荐汇总表

 

                                       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712 28


附件:粤教继办函〔20...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推荐遴选中小学教师、校(园)长省级研训专家库人选的通知及报名流程、报名表格


拟稿:刘小桃审核:王定康签发:黄寿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