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广东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转发国 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 2021 年 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的通知》的紧急通知

发布时间:2021-10-13浏览次数:909


关于转发《广东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转发国务院

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

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的通知》的紧急通知


部门(二级学院)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转发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的通知》(粤府教督函〔202136 号)文件指示精神开展2021年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工作。请各部门(二级学院)务必落实此项工作,具体操作方式见附件。


附件1:粤府教督函〔2021〕36号广东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转发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的通知.pdf

附件2:(大图)2021年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二维码.pdf

附件3:(飘窗)2021年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二维码.pdf


                   党委宣传部

                        20211013






拟稿:韩情审核:汤彪签发:王定康